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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赛事

关于举办2022年全市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的通知

admin2024-02-13体育赛事11

  各县(市、区)教育局、文化旅游(体育)局,市直学校:

  为了深入贯彻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会议精神,广泛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提升学校足球运动水平,推动学校体育工作发展,促进广大学生健康成长,经研究决定,举办2022年咸宁市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现将竞赛规程下发给你们,请积极组队训练和报名参赛。

  附件:

  1、2022年咸宁市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竞赛规程

  2、2022年咸宁市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报名表

  3、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

  附件下载:2022年咸宁市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附件1-3.doc

   

   

                                  咸宁市教育局      咸宁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2022年6月13日

   

    

  附件1:

  2022咸宁市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咸宁市教育局   

  咸宁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二、承办单位

  各县(市、区)教育局

  三、联赛分组

  本次联赛设小学、初中和高中男子三个组别。

  四、赛事阶段及区域划分

  本年度校园足球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各县(市、区)学校、小学、初中、高中联赛

  1.各级各类学校要举行校园班级、年级和全校性的足球联赛(竞赛规程自定)。

  2.各县市区组织本地小学联赛。

  3.各县市区组织本地初中联赛。

  4.各县市区组织本地高中联赛。

  各地各级足球联赛参赛学校不能少于6所,国家足球特色学校必须参加。

  第二阶段:市级联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市级小学联赛。时间:2022年10月,地点:咸安

  2.市级初中联赛。时间:2022年11月,地点:待定

  3.市级高中联赛。时间:2022年11月,地点:待定

  五、运动员参赛条件

  (一)凡报名参加本次联赛的代表队必须是以一所全日制学校为单位组成的代表队;参赛学生必须是湖北户籍的中小学生,并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履行了注册手续,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就读学生。

  (二)参赛要求

  1.思想品德好,文化课成绩优良,运动成绩突出;《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达到良好以上等级。经二级甲等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学校出具同意参加本次比赛的意见。

  2.高中组参赛学生年龄不得超过19周岁(2003年9月1日以后出生者);初中组参赛学生年龄不得超过16周岁(200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六、市级联赛参加单位

  (一)市级小学联赛:参照2022年“奔跑吧•少年”儿童青少年主题健身活动暨咸宁市青少年足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二)市级初中组6所:各县(市、区)级初中联赛第一名;

  (三)市级高中组8所:鄂南高中、职教集团(温泉高中)、各县(市、区)级高中联赛第一名。

  七、报名办法

  (一)参加人数,初、高组别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随队医生1人、运动员20人,共24人;小学组别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随队医生1人、运动员10人,共13人。

  (二)凡参加联赛的学校必须为参赛学生运动员及领队、教练员、队医办理比赛(含往返路途)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三)报名参加联赛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纸质材料包括:《报名表》(附件2)原件、参赛运动员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下载的学籍材料、人生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复印件、运动员健康体检证明。

  2、电子材料包括:《报名表》(注明学校全称)、领队、教练员、医生和运动员的一寸登记照片(JPG 格式)。

  小学组市级联赛具体参赛办法见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市体育局 市教育局下发的《2022年“奔跑吧•少年”儿童青少年主题健身活动暨咸宁市青少年足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八、资格审查

  (一)在咸宁教育信息网(http://www.xn.e21.cn/)上公示各参赛代表队学生的基本信息,公示期为10天,供参赛学校相互监督。

  (二)成立“资格审查及竞赛纪律监督小组”,在比赛前、比赛中和比赛后对参赛运动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对违反参赛资格规定和严重违反竞赛纪律的运动队(运动员),取消继续比赛资格(已赛成绩不计),并依据教育部和省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全市通报。资格审查及纪律监督小组的处理决定为最终意见。

  (三)任何运动队和个人提出申述时,须向“资格审查及纪律监督小组”交纳由领队签字的申诉书及申诉费2000元。如胜诉,申诉费如数退回,如败诉,申诉费上交组委会。

  九、竞赛办法

  (一)本届联赛小学采取5人制,初中、高中组采取11人制进行比赛。

  (二)分组办法

  根据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十、比赛规则

  (一)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执行《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竞赛纪律处罚规定》(试行)有关规定。

  (二)比赛用球,使用中国足球协会指定的5号足球(小学组4号球),市级比赛用球由市校足办提供。比赛场地为经主办单位检查、认可的天然或人造草皮球场。

  (三)比赛时间,所有场次比赛必须严格按照组委会所安排的日程和规定的时间进行。高中组全场比赛时间为80分钟(上下半时各40分钟);初中组比赛全场比赛时间均为70分钟(上下半时各35分钟);小学组比赛全场比赛时间均为40分钟(上下半时各20分钟),中场休息不得超过10分钟。

  (四)循环赛名次决定办法:每场比赛必须决出胜负,平局直接进行罚球点球。每队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0分;平局球点球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条件顺序排列名次: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数总和多者名次列前;积分相等队之间总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积分相等队之间总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以抽签形式决定名次。

  (五)每场比赛开始前30分钟,各队教练员必须提交上场队员和替补队员名单,每场比赛均允许填报7名替补运动员,但只可替换5名运动员;比赛时被替换下场队员不得重新被换上场,未填报的替补队员不得上场比赛。

  (六)比赛服装

  1、各参赛队须配备颜色不同的两套比赛服装和护袜。运动员必须穿戴足球鞋(金属钉除外)和护腿板。

  2、比赛上衣背后、胸前和短裤号码必须符合规则规定,凡不符合规定或无号、重号均不得上场比赛。场上队长须佩戴6厘米宽且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

  3、比赛服装、守门员服装各2套/人(颜色1浅、1深)。服装要求印有所在学校名称及比赛号码。守门员比赛服装颜色应与其他队员和裁判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

  (七)替补席

  裁判席面向场地方向,左侧替补席为主队座位;替补席每队不得超过12人;替补席禁止吸烟,各队比赛结束后做好替补席清洁工作。

  (八)黄牌、红牌

  运动员在一场比赛中,被裁判员出示红牌,或在两场比赛中累计两张黄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小组赛阶段的红黄牌带入交叉淘汰赛阶段。分区赛比赛结束后,有关运动员的红、黄牌累积自动清零进入市、省级决赛。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本次比赛高中组录取前8名,初中组录取前6名。获得名次运动队颁发奖杯,运动员颁发成绩证书,前三名的运动员颁发奖牌。

  (二)本次比赛各组将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3个、运动员(每队2名)、教练员(每队1名)、裁判员(8人)等奖项并颁发奖杯(牌)或证书,评选办法另订。

  十二、报到与离会

  (一)参加市级联赛各组的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二)市级初中联赛报到时。各地将本地组织小学、初中联赛秩序册、成绩册、比赛图片资料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备查。

  (三)各代表队报到时,须向赛会缴纳2000元保证金,如无违规违纪现象发生,保证金如数退回;提交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证明、参赛运动员的身份证原件。

  十三、比赛监督、裁判长和裁判员

  市级比赛监督、裁判长和部分裁判员由市校足办选派,其他裁判员由各分赛区承办单位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择优推荐使用。

  十四、比赛经费

  市级各代表队比赛期间的食宿费由赛会补贴,往返交通费自理。各参赛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超编人员费用自理。市派技术官员、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的食宿、劳务费、旅差费由承办单位负担。(小学组以《2022年“奔跑吧•少年”儿童青少年主题健身活动暨咸宁市青少年足球锦标赛竞赛规程》为准)。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2022年咸宁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报名表

  参赛组别:                  参赛学校:                 (加盖公章)

  领队

  上衣

  短裤

  长袜

  上衣

  短裤

  长袜

  主教练

  助理教练

  主

  队医

  客

  电子版照片

  电子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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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比赛号码

  学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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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运动员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足球竞赛活动

  以上人员全部符合参赛资格要求,且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

  所属县(市、区)教育局盖章

  注:所有内容必须全部填写完整。

  县(市、区)教育局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              电话:

  附件3

  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

   

  一、本人(队)自愿报名参加2022年咸宁市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并签署本责任书。

  二、本人(队)已全面了解并同意遵守大会所制订的各项竞赛规程、规则、要求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三、本人已完全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确认自己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具备参赛条件,已为参赛做好充分准备,并在比赛前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监护人经审慎评估,确认被监护人身体状况符合参赛条件,并自愿承担相应风险。

  四、本人(队)充分了解本次比赛可能出现的风险,且已准备必要的防范措施,以对自己(学生)安全负责的态度参赛。

  五、本人(队)愿意承担比赛期间发生的自身意外风险责任,且同意对于非大会原因造成的伤害等任何形式的损失大会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

  六、本人(队)同意接受大会在比赛期间提供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但在离开现场后,在医院救治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本队(人)负担。

  七、本人(队)承诺以自己的名义参赛,决不冒名顶替,否则自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八、本人(队)及家长(监护人)已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以上内容,且对上述所有内容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           

  (签名请用楷体字填写,务必清晰可辨)。

  运动员姓名:             

  运动员家长(监护人)签名:              

  运动队领队签名:                          

   

  参赛单位(盖章):                           20   年  月 日

  备注:本《告知书》为每名运动员单独1份,先由运动员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然后由领队签字,加盖学校公章,最后将所有参赛运动员的《告知书》装订成册,并在报到时交给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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